大额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!
2020-05-26 来自: 上海沪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27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24条的规定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大额公积金提取: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租赁自住住房,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;离休、退休;出境定居的;职工死亡、被宣告死亡的;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;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最后该条例第25条规定,职工大额公积金提取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